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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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10012 |
來源 | 看中國 Vision Times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aYj5HrZgczE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05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警方不顧現場乘客安全,於香港島南區香港仔向滿佈車輛馬路施放催淚彈。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在新界元朗,警方無故地及無警告下將催淚彈投擲向一群記者爆炸。
濫權紀錄
片中0:45秒,現場沒有任何示威者,但仍有記者在拍攝期間被由警察於天台射出的催淚彈擊中頭部。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片段0:11-0:30所見,警員以強光阻撓記者拍攝,於0:22-1:07顯示警員不禮貌對待在場社工,及恐嚇以非法集結及阻差辦公等理由將其拘捕。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