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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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40 |
| 來源 | 眾新聞 Citizens News |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elKhbqHNHIc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28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有市民在新界屯門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該基地傳出刺激性不明氣體,在無黑旗警告下,警方在基地附近發射多枚催淚彈。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防暴警察在自身安全明顯未有威脅的情況下,走上建築物高空處向示威者開槍,五分鐘內發射多發橡膠子彈或布袋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市民正對警察指罵,期間有警員開咪回應「你哋先係黑社會呀!」。涉嫌不禮貌對待市民。
濫權紀錄
警員疑似在沒有舉旗下向記者擲出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