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警濫權實錄07010:肆意施暴

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所屬分類: 黑警濫權實錄
本紀錄由NOPAID ("Netizens Organizing Police Abuse Investigation Data") 團隊整合而成,以 CC-BY-NC-ND 4.0 授權轉載。
Post Topic Image

詳細資料

事件編號 201907010
證據類型 影片
來源 香港獨立媒體網
網絡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365577207475916
日期及時間 2019-07-13 下午
地點 上水天橋
警察行徑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從影片可見,約十名警察從上水天橋離開時,被一眾示威者包圍。示威者高舉雙手以示和平,數秒後,警察在沒有警告下向群眾使用胡椒噴霧來開路。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12

相關資料

黑警濫權實錄08003:肆意施暴

濫權紀錄

示威者已撤退,未有攻擊或衝擊警方防線行為,但在影片44秒,警方仍向人群施放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黑警濫權實錄08110:肆意施暴

濫權紀錄

片中的警方防線未見受到衝擊,但警員在大型水馬後施放催淚彈,涉嫌未有依足正常程序,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黑警濫權實錄08104:肆意施暴

濫權紀錄

片中警方水馬後向示威者防線發射催淚彈,疑似沒有舉旗作出警告。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