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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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7017 |
證據類型 | 影片 |
來源 | Nows New 直播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now.comNews/videos/420788858526574/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14 21:34 |
地點 | 沙田新城市廣場及環迴公路大埔公路涉田段之間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在影片6小時28分00秒可見,有示威者在行人路被制伏期間,在無反抗的情況下,被警察180度扭傷手腕。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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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group of riot police went into the lobby of Siu Hin Court Yat Sang House, a private building block, in Tuen Mun, New Territories. They ordered the citizens there to stand in a row, kneel down fac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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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9月29日,有警員在金鐘制服示威者後以全身力壓向示威者,示威者多次大叫「透唔到氣」,警員未有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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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防暴警察對採訪記者極不友善,多次惡言呼喝記者,表示不要阻礙警察執行職務(「唔好阻住我地做野」)阻擋拍攝鏡頭,而且企圖驅趕記者離開現場。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