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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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7019 |
證據類型 | 相片 |
來源 | 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hkucampustv/photos/pcb.2342282969173719/2342282215840461/?type=3&theater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14 18:40 |
地點 | 沙田源禾路 |
警察行徑 | 執行職務時拒絕出示委任證 |
配備警棍、圓盾以及長槍的防暴警察沒有配戴委任證。這有機會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片中警方水馬後向示威者防線發射催淚彈,疑似沒有舉旗作出警告。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2019年8月13日機場衝突當日,警察衝去撞記者鏡頭,然後大聲斥責記者鏡頭撞到佢。
濫權紀錄
在影片5秒可見向記者掟燃燒彈, 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