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本資料有多張圖片佐證,請留意下方內容。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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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30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a) Zen Ho|(b) 西環變幻時 |
| 網絡連結 | (a) https://youtu.be/rIvXprT6_lo|(b)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westerndistrict/permalink/10156077129710286/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14 |
| 地點 | 沙田巴士總站,大埔公路沙田段之間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a)

(b)
片中可見數而十計的防暴警察追趕個別示威者至高速公路,並且在路壆上使用警棍向示威者多次作出攻擊。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29日,警員在制服示威者後用警棍毆打已倒地的示威者,又嘗試用手掩蓋示威者臉及嘴部來阻止他說話。
濫權紀錄
有警員於九龍旺角山東街清場期間,向在場記者施放胡椒噴霧,立法會議員許智峰要求該警員出示警員編號,結果不果。警方又多次推撞在場記者。
濫權紀錄
防暴警察在自身安全明顯未有威脅的情況下,走上建築物高空處向示威者開槍,五分鐘內發射多發橡膠子彈或布袋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