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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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36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NOW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56235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21 晚上 |
| 地點 | 上環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警方涉嫌在未有示警下,在上環一行人天橋上向下施放僱淚彈及發射布袋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一名年青人在九龍九龍城行人路上步過時被路上執勤防暴警察無故拉推, 又被呼喚為「暴徒」、「曱甴」、「垃圾」。
濫權紀錄
(a)(b)片段的初段可見一名軍裝警員,他所穿的制服背心胸前小袋只有黃色卡紙一張,並無放入警務人員的委任證明確展示其身份。其後,另一位便衣警員受市民質疑時,大呼「警察執行職務時是無需出示委任證的」。這說法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0-14)中指出,便衣人員不論是否當值,在與巿民接觸和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
濫權紀錄
片段可見幾名警員向前衝,其中一名警員將區議員黃學禮拉倒在地,另一名警員則用警棍打向黃學禮的腿部。其後亦從片段可見,警員多番推開意欲拍攝拘捕過程的記者,並稱「俾警察做嘢嘅空間!」。黃學禮其後向在場人士解釋他「被控襲警」,又稱他在現場的目的為「執行觀察的職報」,期間有警員對他諷刺「區議員大哂嘅?唔洗守法嘅?」,又有另一位警員指他「參與暴動」。根據《警察條例》第50(1)條,警員須「合理地懷疑」有關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