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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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7038 |
證據類型 | 影片 |
來源 | 香港電台視像新聞 RTHK VNEWS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485656592236750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27 晚上 |
地點 | 元朗西邊圍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阻撓記者採訪。 |
一位持有盾牌的示威者與一名女社工被警員推倒在地下制伏,其中警員雖已控制現場、女社工亦即時已沒有反抗,警員亦強硬將其拉倒至地上壓制。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其他警員以身體及盾牌遮擋拍攝,並以記者妨礙警方執行職務為由不斷將記者向前推,使記者暫時無法拍攝倒地者情況。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a)(b)在影片0至40秒以強光阻撓記者採訪。00至13秒恐嚇及不禮貌對待記者,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警方速龍小隊於撤出西鐵站時,以閃光電筒照向示威者及鏡頭。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在2019年8月31日晚上約11時, 警察速龍小隊衝入太子站一架列車車廂,制服多人,並向無任何裝備的市民不停揮棍,及噴射胡椒水。 月台上有被捕者頭部流血。警察入車廂後,有市民甚為驚惶,跪地要求警察停止,但警察繼續射胡椒噴霧,市民狀甚痛苦,相擁而哭。 片段由《米報》梁柏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