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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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41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Campus TV, HKUSU 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hkucampustv/videos/vb.279926822076021/216990632525724/?type=2&theater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27 晚上 |
| 地點 | 元朗 天橋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大批示威者在防暴警察盾陣驅散下經天橋離開現場。現場持防暴槍的兩位警員在示威者未有威脅以及並未示出範任何警告下,從馬路向天橋發射催淚彈及開槍。警員在現場並無即時威脅下選擇不展示警告旗幟開槍。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以下為相關新聞節錄:【十一荃灣開槍完整片段】無警示近距離開槍 延誤救治至少三分鐘較早前盧偉聰召開記者會,回應於十月一日荃灣示威中,有警員近距離槍擊示威者心口事件。他聲稱「警員曾警告但無效,生命受嚴重威脅,逼於無奈使用佩槍,制止暴力襲擊,做法合法及合理。」他又聲稱在場警員隨即為傷者止血及施救。本台記者從另一角度拍攝到事發經過,發現與警方描述有所出入。盧偉聰於記者會聲稱警員曾向示威者警告但無效,而警員 ...
濫權紀錄
片段02:33所見,警方在前線警員推進後,疑向錯誤方向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在影片10秒警員對市民喝罵,不禮貌對待及恐嚇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