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
| 事件編號 | 201908030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SocREC 社會記錄頻道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ocrec/videos/2319516874834732/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4 00:27 |
| 地點 | 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市民正在撤離,但警方仍在影片16秒發射催淚彈,在民眾附近爆開。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In Tai Po, New Territories, the police rudely yelled at a family of 3 walking around the Tai Po Centre on Oct 5 after dinner requesting them to leave and back home without any proper reason. The polic ...
濫權紀錄
以上片段顯示警員曾經在2019年9月2日阻礙記者採訪。
濫權紀錄
過份使用武力,未依足程序開槍、催淚彈:防暴警察在影片20秒至48秒射出催淚彈,在鏡頭中,未見示威者的出現攻擊警方或衝擊警方防線的行為,可是警方沒有停止使用武力,還在短短28秒內起碼射出十發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