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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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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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8070 |
證據類型 | 報導 |
來源 | 蘋果日報 |
網絡連結 |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805/59893085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5凌晨 |
地點 | 銅鑼灣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妨礙記者採訪 |
(a)
(b)
在影片1分22分以閃光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1分51分胡亂放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Ignoring the request of the nearby paramedics in Wanchai, Hong Kong Island, the police used batons to hit the head of a protester who had been put under arrest and presented no resistance.
濫權紀錄
在影片1至9秒可見抬走女示威者致走光 (未能完全確定是否男警抬走),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44-05)人身搜查 - 人員應盡可能以有禮貌的態度進行搜查,並須顧及被搜查人士的尊嚴
濫權紀錄
身穿警察背心的便衣警員沒有配戴委任證。這有機會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