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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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8100 |
證據類型 | 影片 |
來源 | 理大學生報編委會 hkpusu PressCom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hkpusupresscom/videos/1400811183409139/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5晚 |
地點 | 深水埗警署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阻撓記者採訪 |
片中00:38-01:10秒,有警務人員對記者過份使用武力。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阻撓記者採訪,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片段1:43開始可見,有警員在推進時以強光照向記者。這有可能構成妨礙記者採訪。跟據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警方於天橋上舉起最少四枝不斷閃爍的強力發光裝置照向記者鏡頭,使其鏡頭無法拍攝場面,有阻撓新聞編採之嫌。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影片0:56可見,警員以大光燈照向拍攝記者。這有妨礙記者採訪之嫌。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