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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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9008 |
來源 | 有線新聞 |
網絡連結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9VlyOfxclw|None |
日期及時間 | 2019-09-03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在2019年9月3日,有人包圍旺角警署,警方多次發射布袋彈驅散,有人懷疑被擊中受傷。另外一名男子在太子港鐵站被六名警員制服,頭部受傷送廣華醫院,現時情況穩定。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在新界元朗,警方無故地及無警告下將催淚彈投擲向一群記者爆炸。
濫權紀錄
一名速龍警員的警棍疑似裝上鐵環或膠帶類物,以揮動時增加殺傷力。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另外,拒絕在場急救人員協助被捕人士,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7-02-2),警務人員不得阻延受害人接受救治或由救護車送往醫院或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