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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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01 |
| 來源 | 立場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884792105255324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01 |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在2019年10月1日下午兩時許,防暴警察在屯門大會堂平台驅散示威者期間,拖走一名女示威者,該名示威者已被制服,但仍被警員掌摑。《立場新聞》記者拍攝情況,被警員質疑「搶犯」。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a) (b) 一名身穿灰藍色恤衫的便衣警員多次蓄意棍打身穿淡灰色T恤及中褲、手持大型攝錄機的記者的大腿。身穿寶藍色T恤的警員更刻意朝該名記者的面部噴射胡椒噴霧。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另外,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 ...
濫權紀錄
警方不顧現場乘客安全,於香港島南區香港仔向滿佈車輛馬路施放催淚彈。
濫權紀錄
警方於九龍旺角山東街拘捕一名女子,期間有警員坐在女子頭上多次前後磨擦,亦有警員強制將女子雙腳壓開,又不斷以腳壓在女子頸上,令女子高呼無法呼吸,其後更粗暴將女子扯起,上衣更被扯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