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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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10001 |
來源 | 立場新聞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884792105255324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01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在2019年10月1日下午兩時許,防暴警察在屯門大會堂平台驅散示威者期間,拖走一名女示威者,該名示威者已被制服,但仍被警員掌摑。《立場新聞》記者拍攝情況,被警員質疑「搶犯」。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Several police were filmed beating a non-resistive citizen who had been under arrest and no any resistance in San Po Kong, Kowloon.
濫權紀錄
片段1:00可見,多名警員對一名市民毆打。 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使用過份武力,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a)(b)(c)警員以左手掩眼,右手使用胡椒噴霧攻擊記者。當時,記者已身穿黃色反光衣,並戴上印有「PRESS」字樣的頭盔,足以讓警方明辨記者身份。。該名警員不顧記者之採訪自由,以胡椒噴霧攻擊記者。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這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