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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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20 |
| 來源 | 香港電台 RTHK |
| 網絡連結 | Broken Link 連結失效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07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粗暴對待市民 |
一名帶隊總督察在九龍紅磡黃埔站 B 出口外與途人發生爭執,並曾從槍袋取出配槍,其他警員則一度向在場圍觀市民及記者發射胡椒噴霧。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一名年青人在九龍九龍城行人路上步過時被路上執勤防暴警察無故拉推, 又被呼喚為「暴徒」、「曱甴」、「垃圾」。
濫權紀錄
強行把路人推跌,不顧而去, 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在影片35秒警員以強光射向記者。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