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陳妍茵
2020-03-30(Records of Police Abuse)
Detai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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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de | 201910028 |
| Source | 大紀元時報 Epoch Times |
| Online Links | https://www.facebook.com/hkepochfans/videos/426477944736877/?v=426477944736877&external_log_id=2806f22f57c833d |
| Date & Time | 2019-10-20 |
| Acts of Police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粗暴對待市民 |
【10.20 近距離催淚彈攻擊市民】10.20 晚間在九龍旺角西洋菜街與亞皆老街上,警方向在場平民近距離投擲、發射催淚彈。
Last Updated: 2020-03-30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當時的片段所見,警隊的防線未被衝擊,現場亦只看到零星的人群,未見有示威者聚集並大舉攻擊在場的警務人員。但是速龍小隊仍然不斷推進,途中多次以水平角度向市民發射橡膠子彈和布袋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從影片可見,約十名警察從上水天橋離開時,被一眾示威者包圍。示威者高舉雙手以示和平,數秒後,警察在沒有警告下向群眾使用胡椒噴霧來開路。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大批速龍小隊警員及防暴警察衝入元朗站,以警棍追打在場示威者及市民,有人比打至流血,片段中未顯示示威者本身與警員並有任何接觸或衝擊警方防線,而警方衝入元朗站追打並帶走數名示威者。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