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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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13 |
| 來源 | 大紀元時報 Epoch Times |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Unp9mxq-ZLQ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06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粗暴對待市民 |
警員在九龍新蒲崗制服男子後,在他無反抗下仍拳打腳踢。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過份使用武力,未依足程序開槍、催淚彈:在20秒內已開16槍,這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在影片20秒起警方對市民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在影片12秒起警員對市民粗言穢語指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