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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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13 |
| 來源 | 大紀元時報 Epoch Times |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Unp9mxq-ZLQ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06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粗暴對待市民 |
警員在九龍新蒲崗制服男子後,在他無反抗下仍拳打腳踢。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Riot Police threatened and pushed an unarmed elderly outside Langham Place, Mongkok, Kowloon. Meanwhile, they pointed flashlights and gun at the group of reporters.
濫權紀錄
至少一名速龍小隊警員在未有明確人身威脅,亦未曾示警下,從天橋對身處干諾道馬路示威者開至少一槍,從新聞片段所見彈頭,應為警方稱「海綿彈」的40mm react round,必須避免射向頭、頸、胸部及鼠蹊。片段稍後亦再次錄得警員將已舉起之胡椒彈槍從天橋外收回的片段,在其收回前,片段共錄得八響胡椒彈槍槍聲,當時現場亦冇任何警示旗幟、亦未見有任何人遭受人身威脅。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 ...
濫權紀錄
(a)(b)片中可見數而十計的防暴警察追趕個別示威者至高速公路,並且在路壆上使用警棍向示威者多次作出攻擊。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