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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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6006 |
證據類型 | 影片 |
來源 | 蘋果日報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2328603267392842 |
日期及時間 | 2019-06-12 下午 |
地點 | 展城館樓梯旁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當日下午,警方在展城館清場。從影片可見,期間一名外籍人士坐在草叢旁,以英語向警員重覆表示“No no no, I cannot move”(「停下,我不能走動」),但警員不但無視該名外籍人士不能行動的狀況,還繼續近距離噴射胡椒水,過份使用武力。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1分27秒以強光照射記者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沒有委任證或編號的速龍成員稱市民為曱甴,這有機會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3日,警方衝上巴士截查乘客兩小時,並將巴士上的人士,以索帶綁起雙手,移送上警車拘捕。
濫權紀錄
片中0:04-0:23 秒中一批防暴警察向頭部受傷記者方向推進,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