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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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8144 |
證據類型 | 影片 |
來源 | 有線新聞 i-Cable News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186040714921338/posts/1179371088921624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10凌晨 |
地點 | 黃大仙 |
警察行徑 | 妨礙記者採訪 |
影片0:56可見,警員以大光燈照向拍攝記者。這有妨礙記者採訪之嫌。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市民正在撤離,但警方仍在影片16秒發射催淚彈,在民眾附近爆開。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警方以強光照射示威者,強光嚴重妨礙傳媒採訪,令影片或照片無法清晰紀錄警方的行動。這做法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影片0:00開始可見,警隊在推進時,有警員敲打警盾及石躉驅趕記者。以不友好態度及沒有合理情況之下驅散記者,這有可能構成妨礙記者採訪。跟據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