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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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6009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Imperial Pimp |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iTIqDFPjypU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6-12下午 |
| 地點 | 金鐘夏愨道中環軍營外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片中可見,警員兩次發射布袋彈(或橡膠子彈)時(影片0分30秒及0分45秒),馬路上並無任何人以及示威者,行人路上只有三名穿黃背心的記者,而三名記者並無阻礙警員工作,亦沒有衝擊警方的防線。警員兩次開槍,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22日,有警員在彌敦道上發難,其中一名警員突然大叫「邊個再嘈影住佢」,然後就衝向在行人路上的一名市民,並與多名警員衝上,並指「係咪你嘈、係咪你嘈」,警員隨即上前拉走被指「嘈」的市民到馬路上。隨即警員又推撞在場拍攝的記者,並噴射胡椒噴劑,包括多名記者、救護及路人被射中。
濫權紀錄
一位市民推單車往新都廣場方向吃飯,途中向迎面而來的警察說了一句「如果呢個政府係不義的,你哋就係維護緊一個不義的政權」。話休,被一名警員喝停,將他強行按在地上,眼鏡也飛脫,十多名防暴警員到場包圍,查他身份證、搜身及查問在現場原因。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警察在2019年9月7日,曾一度阻礙記者採訪東涌站月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