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
事件編號 | 201906011 |
證據類型 | 影片 |
來源 | NOW新聞 |
網絡連結 | https://sendvid.com/j2672hdo |
日期及時間 | 2019-06-12 17:30 |
地點 | 金鐘夏愨道與樂禮街交界、金鐘地鐵站E2出口外 |
警察行徑 | 拖延救護車將病人送往醫院或診所 |
警察防線封鎖夏愨道近樂禮街的路段,並無讓路與救傷車。救傷車無法前進執行工作,最後甚至只能掉頭離開。直到片段的最後(片段長達2分19秒),警隊完全沒有打算退後或者讓防線打開缺口供救護車通過。此舉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27-02-2),警務人員不得拖延醫療救助的管理或救護車將病人送往醫院或診所。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銅鑼灣現場 《立場新聞》記者在2019年9月30日收到消息,指警方於銅鑼灣尚棧精品酒店採取行動。記者到場後被多名警員截查,要求記者出示身份證,並搜身及搜查背包。警員又以「私人地方」為理由要求記者離開,期間多次高聲責罵記者,並質問:「記者大晒呀?」
濫權紀錄
警方堵塞地鐵閘口,不讓市民離開新城市廣場,並武力擊打市民。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有時,現實比電影情節更荒謬、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