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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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6013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無線新聞台 |
| 網絡連結 | https://sendvid.com/g4c9n2rd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6-12 約下午4時33分 |
| 地點 | 金鐘夏愨道遠東金融中心外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人群中一名示威者指罵眾警員後,其中一名警員向該示威者發射橡膠子彈,示威者臉部被打中。當時該示威者站在警員約15米外,並未對警員構成威脅。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以下為紀錄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恐襲全過程(2254至0010)之影片,片段皆來自網絡,本人根據各片段的聲音及影像將所有片段同步順序發生。希望以多個鏡頭角度還原當日在太子站及油麻地站發生事件的經過。以下為各影片來源:香港蘋果日報 - 【蘋果FB LIVE】8.31深夜情況直擊 https://www.facebook.com/hk.nextmedia...開掛之達人 - 831速龍太子站無差別 ...
濫權紀錄
警方以強光照射示威者,強光嚴重妨礙傳媒採訪,令影片或照片無法清晰紀錄警方的行動。這做法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防暴警察在自身安全明顯未有威脅的情況下,走上建築物高空處向示威者開槍,五分鐘內發射多發橡膠子彈或布袋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