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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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7022 |
證據類型 | 相片 |
來源 | 蘋果日報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hk.nextmedia/photos/a.170516952447/10157843160497448/?type=3&theater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14 晚上 |
地點 | 沙田新城市廣場內 |
警察行徑 | 執行職務時拒絕出示委任證 |
防暴警察沒有配戴委任證,這有機會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過份使用武力,未有舉旗的情況下施放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警員在九龍新蒲崗制服男子後,在他無反抗下仍拳打腳踢。
濫權紀錄
(a)(b)防暴警察對採訪記者極不友善,多次惡言呼喝記者,表示不要阻礙警察執行職務(「唔好阻住我地做野」)阻擋拍攝鏡頭,而且企圖驅趕記者離開現場。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