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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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6015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立場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andnewshk/videos/2518045651756035/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6-12 大約下午4時 |
| 地點 | 金鐘,添華道和夏慤道一帶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當時的片段所見,警隊的防線未被衝擊,現場亦只看到零星的人群,未見有示威者聚集並大舉攻擊在場的警務人員。但是大批速龍小隊繼續在添馬公園外掃蕩,而且再施放新一輪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以下為相關新聞節錄:在金鐘站內,有便衣警員以長鏡拍攝場在場市民和記者,有記者不滿,要求該警員展 ,但該警員展示的委任證上的警員資料被遮蓋,只能看到警員的相片。
濫權紀錄
在2019年8月31日晚上 10 時 45 分,有示威者與市民太子站列車車廂往發生爭執,雙方推撞及擲物,列車停駛。約十分鐘後,多名警方速龍成員及防暴警察衝入太子站往中環月台及列車,以警棍不停毆打車廂內示威者、市民,有戴口罩、穿白衣的市民一度跪地要求警察停止,但警繼續施放胡椒噴霧,並在月台上拘捕多名示威者。
濫權紀錄
(a)(b)在影片0至40秒以強光阻撓記者採訪。00至13秒恐嚇及不禮貌對待記者,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