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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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7001 |
證據類型 | 相片 |
來源 | 蘋果日報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105259197447/posts/10157799734892448/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01 08:00 |
地點 | 告士打道 電力站旁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警員捕捉示威者回警察防線,然後分別一名警員先扣著示威者頭部,另一名警員則不停用棍打示威者背部,即使示威者倒地,施暴仍沒有停止。其後警員用警棍頂著示威者頭部,而後面的警員則瞄準示威者頭部,短距離噴射胡椒噴霧。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In Mongkok, Kowloon, Police attacked journalist by pepper spray. Ted Hui Chi-fung the lawmaker requested the police concerned to show his number or identity however in vain. Hong Kong Police also supp ...
濫權紀錄
大批速龍小隊警員及防暴警察衝入元朗站,以警棍追打在場示威者及市民,有人比打至流血,片段中未顯示示威者本身與警員並有任何接觸或衝擊警方防線,而警方衝入元朗站追打並帶走數名示威者。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自稱「沙展22」的警員以極粗劣態度執行職務。影片中的律師僅向被搜身的女市民提供基本法律意見(如指出其有保持沉默緘默之權利),並未妨礙警員工作,卻被警員喝罵及不斷阻撓。一般市民未有被搜身或被警員截查經驗,律師向影片中女市民提供一些法律資訊,此舉合理。警員無論對律師或女市民都態度惡劣,工作態度嚴重影響警隊服務質素,亦有損警員執法時應有的專業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