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本資料有多張圖片佐證,請留意下方內容。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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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04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有線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QTOWNwNemKA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07晚大約十時許 |
| 地點 | 旺角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妨礙傳媒採訪 |

(a)

(b)
影片中,有一名警察用腳踢擊已經被多人重重壓制的男子。同時,其他警員用長盾牌隔開記者。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這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在影片10秒警員對市民喝罵,不禮貌對待及恐嚇市民。
濫權紀錄
在香港島中環,萬聖節晚上大批市民在蘭桂坊聚集期間。大量防暴警察進駐,更無故強制要求市民離開,期間與現場群眾對罵,又以胡椒噴劑驅趕毫無裝備及口罩之普通巿民和正在採訪之記者,亦對巿民、包括外籍人士作出拘捕。
濫權紀錄
防暴警察在自身安全明顯未有威脅的情況下,走上建築物高空處向示威者開槍,五分鐘內發射多發橡膠子彈或布袋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