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陳妍茵
2019-10-08(Records of Police Abuse)
本資料有多張圖片佐證,請留意下方內容。
Detai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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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de | 201907004 |
| Type of Evidence | 影片 |
| Source | 有線新聞 |
| Online Links | https://youtu.be/QTOWNwNemKA |
| Date & Time | 2019-07-07晚大約十時許 |
| Location | 旺角 |
| Acts of Police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妨礙傳媒採訪 |

(a)

(b)
影片中,有一名警察用腳踢擊已經被多人重重壓制的男子。同時,其他警員用長盾牌隔開記者。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這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Last Updated: 2019-10-08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警員捕捉示威者回警察防線,然後分別一名警員先扣著示威者頭部,另一名警員則不停用棍打示威者背部,即使示威者倒地,施暴仍沒有停止。其後警員用警棍頂著示威者頭部,而後面的警員則瞄準示威者頭部,短距離噴射胡椒噴霧。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 ...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在2019年9月23日,元朗有警察在後巷毆被捕人 至少踢向被捕人一腳。事後警察公共關係科人員在記者會上公然聲稱他只看見警察踢「一個黃色物體」。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記者用文字記錄黃大仙居民包圍警車期間,車上的防暴警察突然落車揮棍打人,影片中18至30秒,居民已散開並逃跑,但防暴驚察仍然追趕,並向居民射胡椒噴霧,可見警方有故意以胡椒噴霧攻擊在場人士之嫌,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