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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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120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壹週刊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nextmagazinefansclub/videos/406457499996000/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5晚 |
| 地點 | 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十字路口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片中00:06-00:58秒中,警方連續向示威者發射多粒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葵芳站於2019-08-24 13:30提早關閉,警員協助拉閘,期間不斷推撞記者,又有狂躁警員對住鏡頭咆哮。
濫權紀錄
片中00:10秒中,警察從橋上在無舉旗情況下,從高處向人群發射至少六枚催淚彈。未依足程序開槍、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片中的0:27 清楚顯示街道未見任何可疑人士及示威者,但警員仍多次在無人地帶開槍,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