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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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120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壹週刊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nextmagazinefansclub/videos/406457499996000/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5晚 |
| 地點 | 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十字路口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片中00:06-00:58秒中,警方連續向示威者發射多粒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警察以強光照向記者,記者用手指阻擋光線。這有妨礙記者採訪之嫌。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3日,有一批示威者短暫轉戰黃大仙後,乘搭巴士離開。有一架九巴巴士在九龍灣觀塘道被警員截停,警員命令車上乘客高舉雙手。 (TVB 新聞截圖)
濫權紀錄
In Central, Hong Kong Island, a riot police arrested a lady, pulled her backpack and dragged her for about 10 me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