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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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08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Pighead Sun Vincent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7040390016391&id=575856390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13 17:00 |
| 地點 | 上水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片中顯示民眾平靜之際,白衫加黑背心人士 (懷疑是便衣警察) 突然施襲,在毫無預警下胡亂向民眾頭部施放胡椒噴霧。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在新界元朗,警方要求所有人離開行人道,不單侮辱市民稱其為「垃圾」,更以粗話叫向長者。後來他們以電筒強光照向對另一位老人。
濫權紀錄
警員以挑釁態度回應議員提問,不禮貌對待市民。
濫權紀錄
影片4:08開始可見,一枚催淚彈在記者之間爆開,附近似乎並沒有示威者。這可能構成妨礙記者採訪。跟據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