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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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7015 |
證據類型 | 影片 |
來源 | (a) 顥魄砌機 To.Moon DIY|(b) 明報|(c) 立場新聞(原片) |
網絡連結 | (a) https://www.facebook.com/To.moondiycomputer/videos/369159857075797/?v=369159857075797|(b) https://www.facebook.com/mingpaoinews/videos/462420801256627/?v=462420801256627|(c)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8JgKES_p6s&feature=youtu.be&app=desktop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13 |
地點 | 上水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警察於天橋上突然無預警地衝前,令一名青年嚴重受驚,為求逃脫,爬出欄杆險跌死。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29日,有警員在金鐘制服示威者後以全身力壓向示威者,示威者多次大叫「透唔到氣」,警員未有理會。
濫權紀錄
一名婆婆在九龍旺角被催淚彈射中腳部並大量流血。
濫權紀錄
過份使用武力,未依足程序開槍、催淚彈:防暴警察在影片20秒至48秒射出催淚彈,在鏡頭中,未見示威者的出現攻擊警方或衝擊警方防線的行為,可是警方沒有停止使用武力,還在短短28秒內起碼射出十發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