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
事件編號 | 201910039 |
來源 | 自由亞洲電台 Radio Free Asia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6Oa_6noM1mY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27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粗暴對待市民 |
警方在九龍旺角清場期間,於行人路上驅趕一名普通裝束(非示威裝束)少女,期間少女向男性防暴警察說「不要碰我」,一名防暴警察即對著少女臉部施以胡椒噴霧。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片段 2’20 到 1’37)在荃灣、將軍澳有防暴入商場拘捕,一名公立醫院醫生被帶走。(片段 1’20 到 1’37)在荃灣,當防暴警察登上一輛緊急部隊的車時,有人從行人天橋上投擲一把傘和一塊磚頭。在沒有口頭警告或警告標誌下,警方立即向人群發射了催淚彈。 當一名警察上車時,他們又發射了催淚彈,並隨即離開了現場。
濫權紀錄
Tear bombs were shot continuously within a short period of time at the intersection of Nathan Road in Prince Edward, Kowloon, where there were full of journalists and manned vehicles on the street.
濫權紀錄
警方向記者和一般行人群發射催淚彈: 10分50秒 高空發射催淚彈,12分51秒至13分38秒發射25次催淚彈,14分35秒至15分15秒發射22次催淚彈,過份使用武力,未依足程序開槍、催淚彈,這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並阻撓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