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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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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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8062 |
證據類型 | 報導 |
來源 | 蘋果日報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hk.nextmedia/posts/10157912511552448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5凌晨 |
地點 | 黃大仙 |
警察行徑 | 妨礙記者採訪;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a)
(b)
阻撓記者採訪,用強光照射記者,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 - 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無舉旗警告下放催淚彈,這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在影片0至09秒可見過份使用武力,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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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權紀錄
片中0:45秒,現場沒有任何示威者,但仍有記者在拍攝期間被由警察於天台射出的催淚彈擊中頭部。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