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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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27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Editorial Board, CityU SU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cityusuedb/videos/3440027569356257/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14下午約六時 |
| 地點 | 沙田源禾路警方防線 |
| 警察行徑 | 執行職務時拒絕出示委任證 |
示威者要求報案指懷疑大批警員冒警,但疑似總督察的指揮官指出「我話佢地係(警察)就係」。這說法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0-14-2)中指出,便衣人員不論是否當值,在與巿民接觸和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在案發現場的便衣人員,須將委任證掛在顯眼的地方,讓人易於辨認其身分。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在影片可見不斷以強光射向記者阻撓採訪。有數名警員持長盾向前衝出,然後退後,疑似企圖驅散在場工作的記者。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警方於天橋上舉起最少四枝不斷閃爍的強力發光裝置照向記者鏡頭,使其鏡頭無法拍攝場面,有阻撓新聞編採之嫌。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在影片6小時28分00秒可見,有示威者在行人路被制伏期間,在無反抗的情況下,被警察180度扭傷手腕。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