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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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40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a) TVB|(b) Campus TV, HKUSU 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c) 港呢啲|(d) 香港蘋果日報 |
| 網絡連結 | (a)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HK.North/permalink/1498599370280582/|(b)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2313536608772747|(c) https://www.facebook.com/onccgongnedi/videos/vb.1170684516349159/400963537226078/?type=2&theater|(d)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1LzaWUnlM_NKOXF4qPtyaJb0PVIDjRre/view?usp=sharing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27 晚上 約十時 |
| 地點 | 元朗西鐵站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速龍小隊及防暴警隊沿元朗西鐵站G1出口衝入站門以警棍及胡椒噴霧追擊站內市民,警員不斷以警棍揮打並無反抗、正在退去的市民。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3日,元朗有警察在後巷毆被捕人 至少踢向被捕人一腳。事後警察公共關係科人員在記者會上公然聲稱他只看見警察踢「一個黃色物體」。
濫權紀錄
當日下午,警方在展城館清場。從影片可見,期間一名外籍人士坐在草叢旁,以英語向警員重覆表示“No no no, I cannot move”(「停下,我不能走動」),但警員不但無視該名外籍人士不能行動的狀況,還繼續近距離噴射胡椒水,過份使用武力。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防暴警察于九龍旺角彌敦道大規模施放催淚彈,一輛途經 905 號路線巴士,車長疑因吸入催淚彈不適,一度感暈厥,車上全部乘客需落車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