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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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49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香港電台視像新聞 RTHK VNEWS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398685760781949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27 晚上 |
| 地點 | 元朗西邊圍村口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阻撓記者採訪 |
在西邊圍村村口、一個較窄的位置,有警方在築起防線,多次舉起橙旗,並向示威者多次開槍。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警方不斷以強光照向示威者及鏡頭。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在影片1至9秒可見抬走女示威者致走光 (未能完全確定是否男警抬走),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44-05)人身搜查 - 人員應盡可能以有禮貌的態度進行搜查,並須顧及被搜查人士的尊嚴
濫權紀錄
片段23秒開始可見,有警員把一名男士撲倒在地,及後又有另一位警員撲向該名男士。片段30秒可見,警員以盾牌及身體把該名男士強壓在地。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自稱「沙展22」的警員以極粗劣態度執行職務。影片中的律師僅向被搜身的女市民提供基本法律意見(如指出其有保持沉默緘默之權利),並未妨礙警員工作,卻被警員喝罵及不斷阻撓。一般市民未有被搜身或被警員截查經驗,律師向影片中女市民提供一些法律資訊,此舉合理。警員無論對律師或女市民都態度惡劣,工作態度嚴重影響警隊服務質素,亦有損警員執法時應有的專業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