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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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50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眾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364709397548465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27 晚上 |
| 地點 | 元朗站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站內示威者正往一邊方向離開,但遭到警方的速龍小隊不斷以警棍追打。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2019年8月13日機場衝突當日,警方在晚上 10 時 45 分到達機場,嘗試協助被包圍的男子及救護員離開。到晚上 11 時許,警方陸續撤退,一名警員再進入機場客運大樓,試圖制服一人,但被示威者圍攻,該警員一度舉槍。
濫權紀錄
(a)(b)(c)(d)(e)(f)(g)(a) 片段2:19可見,一群警員衝往行人路上的行,期間推倒一名記者,以及把一名沒有穿戴任何裝備的白衣女士撲往地上,及後又把該名女子撞向閘門。報導期間展出一張照片,看到有男警員騎在被捕的白衣女士身上。(b),影片2:47開始可見,幾名警員在拘捕一名身上沒有穿戴任何裝備的白衣女士。期間,警員把白衣女士按往地上以及推往閘門,又不斷阻擋記者拍攝,以言語及手勢請記 ...
濫權紀錄
片中是沙田新城市廣場的港鐵出入口外。便衣警察大部分頭戴防暴頭盔,一直不斷揮動警棍指嚇及驅趕正一直後退的市民。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