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
事件編號 | 201907050 |
證據類型 | 影片 |
來源 | 眾新聞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364709397548465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27 晚上 |
地點 | 元朗站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站內示威者正往一邊方向離開,但遭到警方的速龍小隊不斷以警棍追打。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警方在2019年8月14日晚上10時半左右,深水埗展開驅散行動,多次施放催淚彈。警員面向巴士方向舉黑旗,警告施放催淚煙,沿路未見有人聚集。 有途經深水埗的市民吸入催淚煙不適,其間有居民因不滿催淚彈攻入住所,走到街上與警方理論,批評警方騷擾其休息,又在沒有群眾聚集的街道發放催淚彈。 #香港電台 #港台電視31 #港台電視32 #十點半新聞天地 #深水埗
濫權紀錄
以下為相關新聞節錄:【大埔現場】防暴警察晚上進入大埔墟站清場,期間制服多名在站內的人,有青年被警員用警棍圍毆倒地,頭部附近位置大量出血。 相關報道:https://bit.ly/2m5lrEF 圖片來源:眾新聞
濫權紀錄
過份使用武力,未有舉旗的情況下施放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