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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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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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019 |
| 證據類型 | 報導 |
| 來源 | on.cc 東網/東方日報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posts/10157051731142655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3 |
| 地點 | 黃大仙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妨礙記者採訪 |

(a)

(b)
使用不合理武力拘捕示威者,在影片6分45秒以強光照射記者,6分52秒近距離向記者方向施放催淚彈,催淚彈在記者群中爆開。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另外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In Sham Shui Po, Kowloon, Hong Kong Police intentionally shot water cannon at group of reporters for twice without any prior warning when there was no protester around.
濫權紀錄
許智峯議員嘗試與警方交涉,但警方表示他現時正參與非法集結,並強行搶去其揚聲器。33、44秒用強光照記者,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以下為相關新聞節錄:在金鐘站內,有便衣警員以長鏡拍攝場在場市民和記者,有記者不滿,要求該警員展 ,但該警員展示的委任證上的警員資料被遮蓋,只能看到警員的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