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陳妍茵
2019-10-08(Records of Police Abuse)
本資料有多張圖片佐證,請留意下方內容。
Detai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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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de | 201908019 |
| Type of Evidence | 報導 |
| Source | on.cc 東網/東方日報 |
| Online Links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posts/10157051731142655 |
| Date & Time | 2019-08-03 |
| Location | 黃大仙 |
| Acts of Police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妨礙記者採訪 |

(a)

(b)
使用不合理武力拘捕示威者,在影片6分45秒以強光照射記者,6分52秒近距離向記者方向施放催淚彈,催淚彈在記者群中爆開。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另外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Last Updated: 2019-10-08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影片0:00開始可見,警隊在推進時,有警員敲打警盾及石躉驅趕記者。以不友好態度及沒有合理情況之下驅散記者,這有可能構成妨礙記者採訪。跟據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10 月 7 號晩,警方在空蕩的旺角彌敦道上驅趕,甚至在無搜查令下跑到私人物業欲上樓拉人,又無故以盾牌及警棍驅趕記者,使其不能進行拍攝。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片中的0:27 清楚顯示街道未見任何可疑人士及示威者,但警員仍多次在無人地帶開槍,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