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本資料有多張圖片佐證,請留意下方內容。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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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8019 |
證據類型 | 報導 |
來源 | on.cc 東網/東方日報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posts/10157051731142655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3 |
地點 | 黃大仙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妨礙記者採訪 |
(a)
(b)
使用不合理武力拘捕示威者,在影片6分45秒以強光照射記者,6分52秒近距離向記者方向施放催淚彈,催淚彈在記者群中爆開。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另外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3分37秒至3分53秒警察用強光照向米報記者鏡頭,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立場新聞》直播(23:25)中,出現一遞間發生的可怕一幕,可說綜合了警察的暴行:旺角警署外一名穿短褲的女子被許多防暴警察拘捕,一位男警壓在她身上和壓住她的頭,為了不讓她叫自己的名字,竟還用手掩蓋和壓著她的口,場面恐怖。
濫權紀錄
在影片20秒起警員以強光及閃光照向民居及記者,指市民為曱甴,喝罵市民。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