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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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8027 |
證據類型 | 影片 |
來源 | 立場新聞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andnewshk/videos/400249277279370/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4 |
地點 | 旺角 |
警察行徑 | 不禮貌對待市民 |
在影片1分鐘開始,其中一名防暴警員,多次高叫「所有曱甴離開!」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在影片12秒起警員對市民粗言穢語指罵。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3日,元朗有警察在後巷毆被捕人 至少踢向被捕人一腳。事後警察公共關係科人員在記者會上公然聲稱他只看見警察踢「一個黃色物體」。
濫權紀錄
(a)(b)警方向夏慤道人群發放催淚彈。從影片可見,於約4時15分,一名身穿棕色衣服的男子在只是站在速龍小隊前方、未作任何攻擊性行為及未威脅到任何警隊成員安全的情況下,被速龍小隊拉倒並毆打。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