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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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038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立場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andnewshk/videos/2402850026700421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4 |
| 地點 | 黃大仙 |
| 警察行徑 | 妨礙記者採訪 |
影片28秒警察以警棍指向記者呼喝驅趕,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a)(b)警方在影片12秒,未有市民攻擊或衝擊警方防線下,未有警示下施放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大批防暴警察進入新界屯門私人樓宇兆軒苑逸生閣大堂,多名市民被勒令在大堂位置一字排開,雙手抱頭跪地面向牆壁近半小時,期間警員不准記者入來,並向在場人仕問話、搜身及檢查隨身物品,更有警員辱罵在場人仕,其後帶走數人。
濫權紀錄
(a)(b)涉嫌阻撓記者採訪,33秒警察開始以強光照射記者,記者已多次大聲表明身份,警察仍然用強光照射。54秒上天橋驅逐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