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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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067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busueb/videos/506097066823884/?v=506097066823884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5凌晨 |
| 地點 | 黃大仙沙田拗道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在影片29至32秒可見未依足程序開射催淚彈,並且以水平射擊,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過份使用武力,未有舉旗的情況下施放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九龍旺角聯合廣場附近,防暴警察衝入休憩區揮動警棍打市民(包括長者)並擊中現場一位社工頭部。及後另一名社工在旺角等待救護車到場處理被防暴警察打傷頭部之社工時,在與防暴警察理論期間,卻遭警員突然近距離噴射胡椒噴霧。
濫權紀錄
警方在0:03-0:08秒中,疑似未依足守則水平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