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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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076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城市廣播 city broadcasting channel (cbc)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207097505984138/posts/3121803827846810?s=100000092630751&v=e&sfns=xmo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5晚 |
| 地點 | 大埔 |
| 警察行徑 | 妨礙記者採訪 |
片段0:11-0:30所見,警員以強光阻撓記者拍攝,於0:22-1:07顯示警員不禮貌對待在場社工,及恐嚇以非法集結及阻差辦公等理由將其拘捕。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影片中一名示威人士被八名防暴警察圍捕,其中一名警員從示威人士背後向其噴射胡椒噴霧及朝其上半身揮動警棍(影片00:06-00:07),其餘警員則在圍捕期間分別用警棍襲擊該示威人士、拳打腳踢。在被圍捕前,該示威人士並無威脅在場任何人士。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 ...
濫權紀錄
在「721 事件」(#1)三個月後的示威中,警方在新界元朗大馬路推進清場,期間在沒有展示黑旗下,多次發射催淚彈。#1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5%83%E6%9C%97%E8%A5%B2%E6%93%8A%E4%BA%8B%E4%BB%B6
濫權紀錄
(a)(b)警察以警棍、圓盾、強光,驅散在場記者與市民,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