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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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104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自由亞洲粵語 RFA Cantonese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1967629926671761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5午 |
| 地點 | 金鐘夏愨道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片中警方水馬後向示威者防線發射催淚彈,疑似沒有舉旗作出警告。
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一位持有盾牌的示威者與一名女社工被警員推倒在地下制伏,其中警員雖已控制現場、女社工亦即時已沒有反抗,警員亦強硬將其拉倒至地上壓制。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其他警員以身體及盾牌遮擋拍攝,並以記者妨礙警方執行職務為由不斷將記者向前 ...
濫權紀錄
有網民發起全球反極權大遊行,大批市民在銅鑼灣聚集,警方中午開始在附近一帶戒備。下午2時許,立法會議員朱凱廸一度與警員理論,又指警員向他施放胡椒噴霧,市民用生理鹽水為他沖洗。警方在駱克道帶走兩名年輕人搜查,其後放行。獲放行的其中一人表示,自己甚麼都沒有做就被警員搜查,質疑是否穿黑衣就要被搜查。另外,有大量防暴警員進入銅鑼灣港鐵站內,部分警員進入車站室。
濫權紀錄
警員多次用強光照向記者,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