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陳妍茵
2019-10-08(Records of Police Abuse)
Detai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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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de | 201908061 |
| Type of Evidence | 報導 |
| Source | 城市廣播 city broadcasting channel (cbc) |
| Online Links | https://www.facebook.com/207097505984138/posts/3118365284857331?s=100000092630751&v=e&sfns=xmo |
| Date & Time | 2019-08-04晚 |
| Location | 黃大仙 |
| Acts of Police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妨礙記者採訪 |
在影片4至27秒可見過份使用武力,7至13秒推撞記者、46秒至1分10秒以胡椒噴霧攻擊記者、影片開始至1分13秒以閃光阻撓記者拍攝,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這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Last Updated: 2019-10-08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未依足程序於高處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以強光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 - 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在影片6小時28分00秒可見,有示威者在行人路被制伏期間,在無反抗的情況下,被警察180度扭傷手腕。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