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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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8122 |
證據類型 | 影片 |
來源 | 立場新聞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andnewshk/videos/2467128276843737/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6凌晨 |
地點 | 將軍澳景林邨 |
警察行徑 | 妨礙記者採訪 |
警員多次再片中以強光照射記者及其攝影鏡頭,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大批示威者在防暴警察盾陣驅散下經天橋離開現場。現場持防暴槍的兩位警員在示威者未有威脅以及並未示出範任何警告下,從馬路向天橋發射催淚彈及開槍。警員在現場並無即時威脅下選擇不展示警告旗幟開槍。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防暴警察沒有配戴委任證,這有機會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
濫權紀錄
At the night 20th October, in Mongkok, Kowloon, Police pepper sprayed unarmed civilians. They also threw and shot Teargas directly at group of civilians and reporters at close distance without prior 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