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警濫權實錄08129:不禮貌

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所屬分類: 黑警濫權實錄
本紀錄由NOPAID ("Netizens Organizing Police Abuse Investigation Data") 團隊整合而成,以 CC-BY-NC-ND 4.0 授權轉載。
Post Topic Image

詳細資料

事件編號 201908129
證據類型 影片
來源 Symedialab 新傳網
網絡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symlhk/videos/371255860216431/
日期及時間 2019-08-06晚
地點 深水埗欽州街
警察行徑 不禮貌對待市民

市民正對警察指罵,期間有警員開咪回應「你哋先係黑社會呀!」。涉嫌不禮貌對待市民。

最後更新:2019-10-08

相關資料

黑警濫權實錄08158:肆意施暴

濫權紀錄

在2019年8月24日,下午警方第一波驅趕行動中,速龍小隊從九龍灣警署跑出並制服數人,其中先被兩名速龍拖行,一名防暴警察再接手拖行一個臉部已受傷的示威者過百米,更有一名防暴警察用棍毆打其臉部後繼續毆打了數棍及腳踩後才停手拘捕,導致其背部紅腫及左臉流血。

黑警濫權實錄08127:阻撓採訪

濫權紀錄

警員以強光及閃光照向記者,記者表明身份後,有一名警員大聲呼喝記者,並聲稱:「你行埋一邊咪唔會照到你囉!我哋做緊嘢丫嘛。你阻住我哋睇緊啲人呀。」然而從片段所見,記者站在的位置是在警察防線的斜前方,而非正前方,相信並不構成對警方行動的阻礙。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黑警濫權實錄08047:肆意施暴、阻撓採訪

濫權紀錄

(a)(b)約凌晨一時,防暴警察於黃大仙使用強光照射記者。其後警方突然向記者群發射催淚彈,而當時現場並沒有任何示威者,在混亂中更有警員向記者噴胡椒噴霧。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這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