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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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140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城市廣播 city broadcasting channel (cbc)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207097505984138/posts/3132383426788850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10晚 |
| 地點 | 大圍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片段0:02可見,警員從水平角度射出催淚彈。片段0:12可見,催淚彈在記者身旁爆開。水平角度射出催淚彈或可致命,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而針對記者發射催淚彈,亦有可能構成妨礙記者採訪。根據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警方在九龍旺角清場期間,於行人路上驅趕一名普通裝束(非示威裝束)少女,期間少女向男性防暴警察說「不要碰我」,一名防暴警察即對著少女臉部施以胡椒噴霧。
濫權紀錄
Ignoring the request of the nearby paramedics in Wanchai, Hong Kong Island, the police used batons to hit the head of a protester who had been put under arrest and presented no resistance.
濫權紀錄
在2019年10月1日,當記者上前詢問傷者名字時,有一名躲於彌敦道中間花槽的持槍蒙面速龍警員,突然向兩名記者開冷槍,總共朝記者上半身連開3至4槍,幸記者及時伏下閃避,未有中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