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
| 事件編號 | 201908149 |
| 來源 | inMedia HK, 立場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xxZLNwgFyg|https://www.facebook.com/standnewshk/videos/972943749704379/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11 |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上週日 (8月11日),城市花園社區主任仇栩欣於僑冠大廈門口被男警員壓在地上拘捕。一名中年女子擋在記者鏡頭前面,其他記者着她讓開,她說:「睇嘢呀嘛!」
當仇栩欣大聲說出自己的身份時,警察再次用力壓著令她尖叫,並多次表示「我唞唔到氣」,要求前往醫院。該名男警員更表示「被捕唔需要女警。」
---
【北角現場】女社區主任被捕
城市花園社區主任仇栩欣,在北角 facebook 直播期間,突然被男警截停制服。仇栩欣指出,被男警下體挨近,雙手被索帶綁上非常痛楚。有警員斥責,「小姐,你諗嘢可唔可以咁污穢!」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a)(b)使用不合理武力拘捕示威者,在影片6分45秒以強光照射記者,6分52秒近距離向記者方向施放催淚彈,催淚彈在記者群中爆開。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另外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Ignoring the request of the nearby paramedics in Wanchai, Hong Kong Island, the police used batons to hit the head of a protester who had been put under arrest and presented no resistance.
濫權紀錄
以強光射向記者阻撓採訪,粗暴推撞妨礙記者對警員行為作出投訴,警員道歉,但道歉警員沒有理會記者要求面對涉事警員的要求。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這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