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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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155 |
| 來源 | 蘋果日報, Next Magazine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7945633087448&id=105259197447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13 |
| 警察行徑 | 阻礙記者採訪 |
2019年8月13日機場衝突當日,警察衝去撞記者鏡頭,然後大聲斥責記者鏡頭撞到佢。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清場期間,有示威者被警員制服後,仍被大量警員在地上拖行,而且在拖行期間受傷。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片中0:02秒,警員從高處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警察以強光照向記者,記者用手指阻擋光線。這有妨礙記者採訪之嫌。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