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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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167 |
| 來源 | HKC News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936197663390310&id=366243453719070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31 |
| 警察行徑 | 拖延救援 |
在2019年8月31日,油麻地地鐵站落閘,急救員被拒入內救援,痛哭不已。其後有聖約翰救傷隊人員到場,一樣未能進入閘內。現場急救員表示,一度進入站內,知道有4名傷者,但隨即被防暴警員趕走,站內另外有三個急救員,卻被逼「面壁」默站。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a)(b)警察以警棍、圓盾、強光,驅散在場記者與市民,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上週日 (8月11日),城市花園社區主任仇栩欣於僑冠大廈門口被男警員壓在地上拘捕。一名中年女子擋在記者鏡頭前面,其他記者着她讓開,她說:「睇嘢呀嘛!」當仇栩欣大聲說出自己的身份時,警察再次用力壓著令她尖叫,並多次表示「我唞唔到氣」,要求前往醫院。該名男警員更表示「被捕唔需要女警。」---【北角現場】女社區主任被捕城市花園社區主任仇栩欣,在北角 facebook 直播期間,突然被男警截停制服。仇栩欣 ...
濫權紀錄
(a)(b)在影片28至38秒一批警察追趕一名穿黑衣的男子期間,路邊另一名穿著灰色上衣的男子,被警棍打中。被打中後頸的黃先生表示,當時剛從食店吃完宵夜出來,形容是無差別及無逼切性。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