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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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8063 |
證據類型 | 報導 |
來源 | 香港恒生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Editorial Board,HSUSU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hsusueb/posts/2195176010604712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5凌晨 |
地點 | 黃大仙 |
警察行徑 | 妨礙記者採訪 |
以強光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 - 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片中警方水馬後向示威者防線發射催淚彈,疑似沒有舉旗作出警告。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1分27秒以強光照射記者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沒有委任證或編號的速龍成員稱市民為曱甴,這有機會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
濫權紀錄
一名婆婆在九龍旺角被催淚彈射中腳部並大量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