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陳妍茵
2019-11-12(Records of Police Abuse)
Detai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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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de | 201909018 |
| Source |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城市廣播 |
| Online Links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207473812613144&id=207097505984138 |
| Date & Time | 2019-09-15 |
| Acts of Police | 濫用武力 |
以下為相關新聞節錄:
【915港島遊行】1830 防暴警於灣仔A出口衝向玩具街,混亂間有一名男子被防暴警追捕,拘捕期間防暴警將男子的面部磨向石屎地,圖中可見男子面部嚴重擦傷,面部亦大量出血。
Last Updated: 2019-11-12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在影片20秒起警員以強光及閃光照向民居及記者,指市民為曱甴,喝罵市民。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2019年8月13日機場衝突當日,警察衝去撞記者鏡頭,然後大聲斥責記者鏡頭撞到佢。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過份使用武力,未依足程序開槍、催淚彈:防暴警察在影片20秒至48秒射出催淚彈,在鏡頭中,未見示威者的出現攻擊警方或衝擊警方防線的行為,可是警方沒有停止使用武力,還在短短28秒內起碼射出十發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